張恒收到限制消費令 發文回應來了
近日,天眼查APP顯示,上海鯨乖乖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執行董事張恒收到限制消費令,發布法院為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法院,案號為(2020)滬0112執7538號。


該限制消費令稱,“本院于2020年08月25日立案執行申請人王一婧申請執行你單位仲裁一案,因你單位未按執行通知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對你單位采取限制消費措施,限制你單位及你單位法定代表人張恒不得實施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隨后,張恒回應被限制消費,“我一直不說話,不代表我一直是啞巴,而是因為我覺得有更重要的事和人需要我去保護”,隨后又表示“我相信的,只有事實而已”。
8月25日,有公告顯示,以張恒為法人的“鯨乖乖”公司成為被執行人,標的10000元。
從張恒公司近日里的法庭開庭公告來看,前前后后共有12場官司等著他,而這些官司都是前員工的討薪官司。

隨后有該公司前員工回應表示:“該公司欠了他二三十萬元,一直聯系不上張恒,目前等10月份開庭審理。”據他所知有10人左右起訴了該公司。

據企查查,鄭爽前男友張恒擔任法人的“上海鯨乖乖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因未按時履行法律義務8月25日被法院強制執行,執行標的為一萬,該公司實際控制人及受益人是鄭爽。
除此之外,張恒關聯的風險共有19條, 因勞動合同糾紛被起訴的開庭公告和送達公告有18條,案由都是勞動合同糾紛,拖欠六名員工工資、補償金、加班車費報銷等。
目前,鄭爽依舊是“鯨乖乖”的投資公司“鯨谷座”公司的聯合投資人。但是兩人在分手后鄭爽律師曾發過一個聲明稱:鄭爽雖是“鯨乖乖”母公司“鯨谷座”的股東,但她并不參與子公司“鯨乖乖”的運營和決策。由律師聲明可知,張恒是“鯨乖乖”的法人和實際運營人,這也就是前員工會向張恒討薪的原因。

據悉,鄭爽和前男友張恒相識于綜藝節目,2018年7月26日,兩人官宣成為男女朋友。
兩人承認分手后,鄭爽對張恒提起狀告,鄭爽方委托律師表示張恒在二人合作創業期間,對鄭爽所投資的1000萬資金不善利用,導致公司解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