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新要聞】音樂聆聽的主動與被動|爭鳴
音樂欣賞看似是單純的對音樂的喜好,但若細究起來其實是很復雜的審美行為。因為這關乎主客體的關系、音樂創作(作品)、音樂表演(音源)等因素和美學問題。王紀宴老師的《我們能持續專注于音樂多久》一文,予人良多啟發。文中討論的是欣賞音樂的注意力,涉及音樂會(特別是歌劇)觀賞中觀眾的表現,也涉及音樂表演與音樂接受的關系等。人們對藝術的審美專注力是否有規律可循,在我們的藝術教育中應當是基礎問題,顯然我們這方面的研究還比較弱。其中,最值得深入討論的是音樂審美的主體性問題,即音樂聆聽中的主動與被動。平時,人們追求的是音樂的美不美、音樂的表現好不好,卻常常忽略主體性因素,這直接影響人們的欣賞注意力和對美不美、好不好的直接判斷。
所謂聰明,就是耳聰目明,“耳聰”被強調。可是,在人們的普遍認知中,視覺總是顯得主動,聽覺顯得被動,是天生的功能性差異。民間寓言故事中常常將眼睛形容為精靈之物,而耳朵則是一對呆子。我想這可能是對耳朵最生動的諷刺,也說明人們一直存在對耳朵功能的刻板理解。其實,眼睛、耳朵是人的不同感覺器官,他們分別為人的生存實現不同的、不可替代的功能。
聰敏的耳朵是人的天賦,也與后天的培養有關,既是被動的音波刺激耳膜,也能自覺調動聽覺神經對外界刺激保持警覺。傾聽,就是有心理準備的主動性聽覺。音樂的聆聽是審美的需要,而審美行為一般是主動的內在心理需求。因此聆聽音樂,常常都是主動的,聽演唱(奏)會、聽CD(音響)都是主動的行為,從耳朵到聽覺神經都有充分的心理準備。當然,為適應耳朵的聽覺生理特征和心理特征,無論是言語還是音樂,都要順應耳朵的天然要求。譬如,要在一定頻域內進行,要在色彩、和聲的諧和度上保護、順應、討好耳朵。也就是說,耳朵有高貴的一面,需要聽順耳的、好聽的聲音,卻又天生“呆癡”,不能像眼睛一樣主動開閉,顯得被動。但是,對于音樂的審美專注,耳朵卻是主動的。可以說,聆聽音樂時主動與被動將直接決定審美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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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言,背景音樂、環境音樂、廣告音樂和部分流行音樂是商業功能為主的音樂,被動聆聽足夠。所謂的“洗腦”,往往也是在被動的狀態下完成。藝術音樂為的是怡情表意和追求品格,精神訴求強,在美學上主張的是主動聆聽。因此,音樂會音樂都習慣于正襟危坐、全神貫注,顯得很嚴肅,其實就是一種積極的態度和對主動聆聽的強調。
能對音樂的音響關注多長時間,實際上就是聆聽主體的能力體現。這種能力的結構,包括主觀能動性、經驗、悟性和興趣等。那么,人們的音樂聽覺注意力有沒有相對客觀的指標?相信是有的,必然存在一定的閾限與自然規律。還跟人的年齡層次有關,兒童的注意力集中時間相對于大人較短,對相對復雜的對象,在注意分配、注意轉移等方面差別更大。恰好音樂的藝術性表現需要調動多方面的聽覺注意。音樂欣賞課常常困擾一線的老師,恐怕一個重要原因就是無法調動學生主動聆聽的積極性。
同時,我們也應當知道人的主動與被動不是絕然分開的,在聆聽行為中表現為互為作用的關系。主動聆聽,除了側耳、豎起耳朵、聚精會神等生理上的不自覺表現,還要在聆聽環境、氛圍、聆聽對象的選擇上有主動的要求,這些是積極的態度就可以做到的。但是音樂的主動聆聽更重要的是對音樂的專注,并隨樂而動,即一種能力。這是需要培養的。音樂教育一定程度上就是培養這種能力,除了對音樂作品的了解、接受,也要對音樂的優劣有甄別能力。
5分鐘之內的歌曲或器樂小品,音樂信息單純、美感集中,需要信息處理的理性參與不多。面對這類音樂僅憑直覺與經驗即可做到主動欣賞,人與人的差別極小,甚至是憑著無意注意就能收效滿滿,也就是常說的“直接滿足”。商業性的流行音樂將3分鐘作為一個臨界點就是這個道理,充分利用的就是人們的“直接滿足”。而對于規模較大的、信息復雜的音樂作品,聽覺專注力就需要一定的意志支持,才能充分感受、把握音樂的美感構成,達到“延遲快樂”的效果。
現實音樂生活中,人們的聆聽大多是被動的,尤其是對陌生的聆聽對象。這時人們的審美反應很直接,但也可能很片面,欠缺整體性把握。主動的聆聽一般是發生在具有一定音樂審美能力的樂迷身上。主動聆聽是參與感較深的藝術審美,可以有效調動身心積極響應,甚至在長期的聆聽習慣中形成對音樂的依賴和“上癮”,音樂對主體也就具有更多的意義,雖然未必與專家的闡釋相一致。
音樂教育無非是培養音樂的欣賞接受者,而且要在教育過程中實現教育對象從被動接受者向主動接受者轉變。如果一直都是被動的聆聽者,那么教育效果一定有限。觀察一個琴童的演奏狀態就可以明白其中的道理,被動的演奏顯得心不在焉,積極主動的演奏則會發出強烈的感染別人的信息。對音樂的欣賞者而言也一樣,聆聽一定要積極主動,有時甚至覺得聽得“很辛苦”,卻也淋漓盡致。音樂審美理論中有“音樂欣賞是第三度創作”的說法,也就是這個意思。在欣賞者這里,主動聆聽是一種創造性的接受,或者說是在接受的過程中提升精神品質。
當然,我們也必須明白,音樂藝術有其特殊性,聆聽注意不是瞎用勁、不得要領地蠻聽,而是需要針對不同音樂,敏銳、恰當地感知其中的美感要素,關注其美感呈現的規律。如此方能收獲真正的審美快樂。
麥瓊/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