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據企查查APP,楊冪與慧之星、安徽聚優品公司網絡侵權責任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近日公開。原告楊冪訴稱被告方未經同意,在店鋪經營頁面使用楊冪肖像,并稱楊冪為代言人進行虛假宣傳。法院認為兩被告共同侵犯了楊冪的肖像權,判決結果為兩被告需發表致歉聲明并賠償楊冪經濟損失50000元。
標簽: 楊冪 起訴侵權方 被告 賠償經濟損失
匯世娛樂網 版權所有,未經書面授權禁止使用。
Copyright 2009-2020 by www.114262.cn All Rights Reserved
備案號:滬ICP備2020036824號-5
聯系郵箱:562 66 29@qq.com